kaiyunkaiyunkaiyun12月13日,在省厅、市局“扫黄打非"办关于网上贩卖淫秽色情手办案件的有力指导下,红谷滩分局治安大队雷霆出击、循线日成功抓获淫秽色情手办批发商邓某某等三名违法人员,现场收缴淫秽色情手办736个kaiyun,一举端掉此违法批发销售窝点。
这类手办俗称“妈见打”,造型多为恶搞低俗或淫秽色情。据违法人员邓某某等三人交代,该批手办是他们通过网上交易购买儿童玩具,是无版权动漫人物改编的作品手办,主要是在学校周边售卖,他们打着“手办”的名号,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对性好奇的心理以实现牟利目的。
目前,邓某某等三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kai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