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手办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kaiyun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6-14 06:54:48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kaiyun、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负责人吴锭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吟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二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审计部经理黄钟鸿先生提交的书面卸任申请报告。因工作需要,黄钟鸿先生申请卸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职务,卸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kaiyun、《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纯,女,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手办,本科学历。2011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广东自动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0月至 2020年10月任本公司财务副经理。

  kaiyu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kaiyun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以专人送达、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为7票。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锭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kaiyu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近日,公司收到审计部经理黄钟鸿先生提交的书面卸任申请报告。因工作需要,黄钟鸿先生申请卸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职务,卸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选举陈纯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以专人送达、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kaiyun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卫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线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